廣州保安公司 發布時間: 2021-07-17 點擊量:
保安員交接班制度:(一)職責 1當值保安隊長/組長負責交接工作的講評、檢查工作。
2當值保安隊長/組長負責所管班組的交接班工作。
3當值保安員負責具體工作的交接。
保安員交接班制度(二)工作程序
1按時交接班,不遲到、不早退、交班隊員在接班隊員未到達前,不準自行下崗。
2交接班時,交班隊員需將本班的治安情況,值班器械、需特別交代事項等向接班隊員交待清楚,并做值班記錄,交接班雙方簽字,以備后查。
3接班時遇有突發事件,由交班班組負責處理并做好記錄及時匯報,接班班組要積極做好協助工作。
4出現下列情況不準接班
A)上班情況未交代清楚,工具、裝備、錢物等未交接清楚或有損壞尚未分清責任,工作區域周邊設施不完整;
B)上崗人員未到崗接班,下崗人員不準下崗(下班);
8發現各項記錄、登記本上有亂涂亂寫現象,及工作臺、工作室不清潔的不予交接;
9在交接過程中,發生事件時,應立即停止交接,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,接班人員協助;